2000张照片永久丢失 大爷告了手机店 法院:迁移数据前店方未告知风险应担责

数据迁移会有图片丢失风险炒币,怎么不早说呢?漫画 张亮
手机已成为记录生活的重要工具,其中不乏承载珍贵回忆的数据炒币。然而,数据迁移若处理不当,也可能带来不可逆的损失。近日,河东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手机数据迁移引发的纠纷。
2025年5月,赵大爷在某手机店为老伴购买新手机,因不会操作数据迁移,向店员求助炒币。店员建议其前往品牌店,但品牌店以机型不同为由拒绝服务。赵大爷返回原店后,店员使用第三方软件为其迁移数据,导致通讯录及2300张照片中有2000张照片丢失,其中包括已故家人生前的珍贵影像及病中陪伴记录。赵大爷多次协商、报警无果后,将手机店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9000元。
赵大爷认为,店员作为专业人员未告知数据丢失风险,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,坚持要求赔偿炒币。手机店则辩称赵大爷全程在场,且应自行举证数据原有状态,拒绝赔偿。
法院审理发现,赵大爷正在使用的手机中确实丢失了部分照片和手机通讯录炒币。手机店员作为专业人士,在使用第三方软件跨品牌迁移数据时,应预见操作风险并履行告知义务,故应承担相应责任。经核实,丢失照片已无法恢复,其中部分内容具有人身属性和情感价值,对赵大爷夫妇造成实质影响。经法院调解,手机店同意赔偿,双方达成协议,纠纷得以化解。
法官说法
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,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,受害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炒币。手机数据作为数字财产受法律保护。商家提供服务时,对于数据丢失的可能性应当向顾客如实告知或进行提示,如因过错导致数据丢失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建议消费者在维修、换机前对重要数据做好备份,防范风险。数字社会中,老年人面临应用能力不足、学习渠道有限等困境。服务企业应立足其特殊性,在提供数据迁移、备份等服务时,加强风险提示与操作引导,以耐心和责任心助其跨越数字鸿沟。记者 常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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